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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查分结果和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查分结果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查分结果

共有3人申请查分,经阅卷单位重新核查,成绩无误。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0日 上午8:00—11:30

地点: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地址:亳州市三曹路40号,联系电话:0558-5523134)

三、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他有关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提供“本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有关要求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同时受理有关举报,欢迎监督。

电话: 0558-5510280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