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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池州青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和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2020年度青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现将我县2020年省统招中小学教师拟参加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3日—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85号)。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上岗后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其他相关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递补。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标准为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形式为考评课,即教学试讲。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5021343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青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