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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芜湖市繁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及《2020年度芜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凡报考我县2020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繁昌县教育局会议室(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二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登录http://jszp.ahzsks.cn网站打印资格复审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带上资格复审表、笔试准考证及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并同时提供本人安徽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遗失的,可使用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陆报名系统重新下载打印。

  2.所有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请及时关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chang.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前来参加资格复审,恕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现金)。

  5.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绿码)。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名。

  咨询电话:0553-7911127 (繁昌县教育局)

附件1:2020年度芜湖市繁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健康档案.docx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繁昌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