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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庆宿松县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县人社局、县教育局《2020年度宿松县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据此,现确定方蓓等90名考生为宿松县2020年度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详见《2020年宿松县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宿松县2020年度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 8月 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适用范围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4.国家统一招生、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须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或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扎实做好我县2020年各类事业单位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了《2020年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已公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http://www.ahsspta.com/info/202007/info3740.htm)。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按照要求做好招聘期间各项自我监测和防控工作。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应当如实申报资格复审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本次资格复审近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材料,结果呈阴性的可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填写防疫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有关要求

  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都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附件:

  附件1:2020年宿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考生防疫承诺书.docx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