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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池州东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度东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4: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会议室(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26916)。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报考人员已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6)报考限制东至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26916(县教育体育局)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东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