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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

在2020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非“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岗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

3.有关要求

(2)因疫情防控,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务必按照“教师考试网”系统提示做好有关防疫准备工作。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根据“教师考试网”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用人单位将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三)报名确认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12:00前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将于7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范围以《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4.笔试成绩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0日-8月11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利辛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五) 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http://ntce.neea.edu.cn/)同时提供“本人在试用期内取得与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如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书。

  具体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提前公告。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2020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利辛县人民政府(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网站上查询。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rar【229.1 KB】

利辛县2020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44.5 KB】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