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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蚌埠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8〕33号)统一部署,笔试统考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工作要求: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现将蚌埠高新区学校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对象:

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资格复审地点

蚌埠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大厦四楼会议室(蚌埠燕山路1599号,电话0552-4071177)

五、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领取学历证书的暂不提交,但要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承诺在2018年8月1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5.招聘单位在对原件进行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6.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完成后,将公布专业测试工作有关安排。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时间,并及时登陆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htz.bengbu.gov.cn/)查询相关通知,所有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

附件:蚌埠高新区2018年省招在编教师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

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