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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特岗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安徽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现将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已于5月21日通过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25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021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

三、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2021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1.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递补办法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4.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场所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需要人脸识别时除外)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同时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相关事宜仅通过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6.咨询电话:0557-3912270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 同意报考证明.docx

      2.附件2 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防疫须知.docx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

同意报考证明

兹有我单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同意该同志参加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如果被录取,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移交手续。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

现场资格复审防疫须知

有关考生:

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将于6月25日(上、下午)、26日(上午)举行,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现提醒有关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 即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之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现场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否则禁止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到过省内外高中风险地区。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场所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需要人脸识别时除外)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继续参加资格复审,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人        ,身份证号               ,现已阅读

《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防疫须知》,自觉遵守防疫须知条款并按防疫须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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